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严格意义上来说的话,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必须符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公布的目录,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但对于“鼠标手”、颈椎病这些毛病来说,基本上是办公室人员才会患上的“职业病”。但是这些虽然也叫做职业病,但并不能申请工伤。因为这些“特殊”的“职业病”是没有列入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以是无法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的。
当确定工伤之后,工作单位应当在30日内起,立即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受到工伤的员工才能享受工伤险的赔偿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