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3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0例(陕西6例,上海4例,四川3例,广东2例,天津1例,山西1例,内蒙古1例,辽宁1例,福建1例),本土病例13例(辽宁6例,河北4例,北京2例,黑龙江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1月3日12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属普通型病例,其中沈阳市报告2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病例)、大连市报告1例;新增1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病例),属普通型病例,为沈阳市报告。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目前大连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9例,正在定点医院实施医学观察的本地无症状感染者29例。昨日新增的1例确诊病例为培训学校老师,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段某:女,23岁,培训学校老师,地址:金普新区站前街道。2020年12月22日,作为无症状感染者温某的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集中隔离酒店,隔离期间4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020年12月26日因发热被转运至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病房隔离治疗,至2021年1月1日期间 多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月3日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随即转入省集中救治大连中心隔离治疗,经医疗救治专家组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主要行程轨迹:12月24日、25日,在集中隔离酒店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2月26日,20时40分因发热被转运至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23点45分转至发热病房隔离治疗。
12月27日-1月2日,在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病房隔离治疗。
大连本轮疫情出现超级传播1→11→33
1月3日下午,大连市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连通报,首先,疫情发现早。
本次疫情是大连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加强对冷链行业严格监管,其中4例是在冷链从业人员每周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的,1例是新住院患者入院检测中发现的,1例是参加研究生考试前发现的。之后通过密切接触者排查、重点地区全员筛查,逐渐发现阳性感染者。
其次,传播速度快。从流调中发现,(2020年)12月15日报告疫情当天,疫情已经在金座商厦快速传播,并已在家庭聚会,人员聚集中产生社区传播,阳性感染者陆续被检出,疫情集中的5个核心区域逐渐显现出来。从袁某12月11日引入,到12月21日实行重点区域封闭管控,10天传播4代出现26例,播散的速度快于“7.22”疫情。
再次,涉及场景多。码头工人到过的金座商厦位于核心商业区,人员数量大,流动性强,导致病毒快速传播。防控战线从冷链码头到社区、商场、学校、医院,涉及各类人群,多个场景,情况复杂。
最后,传播力强。出现超级传播现象,金某(病例35)通过一次家庭聚会造成11人全部感染,之后又传播到所居住的楼道单元住户及其他社会接触人员,造成33人感染。
大连本轮疫情来源初步判定:5名码头工人搬运货品时感染
赵连表示,初步判定,这次大连的本土疫情来源于污染了新冠病毒的进口冷链产品。
本次大连病例高度同源,是一个首发病例导致的局部聚集性疫情,经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分子流行病学分析,初步判断此次疫情感染来源为5名码头工人引起的,根据目前已有的证据进行初步分析,此次疫情中的绝大部分病例为大连港码头工人,因为搬运俄罗斯籍货轮上的新冠病毒阳性的散装货品导致感染。
大连本次疫情病毒从冷链码头传播到社区、商场、学校、医院
赵连通报,大连市通过所获得的现场调查证据提示,本次疫情从浩涵劳务公司的搬运工人发病开始,通过一次聚餐和搬家活动,传播到金润花园小区,造成一起家庭聚集性疫情;通过另一名搬运工人传播到金座商厦,造成商厦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感染,然后通过工作人员和顾客又传播到其家属和密切接触者;通过一次家庭聚会,造成11人的家庭聚集性疫情,又通过聚集性疫情的感染者传播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门诊,造成包括一名考研学生在内的3人感染。
1.码头工人及后续传播疫情(10例)
12月15日,在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例行定期核酸检测时,刘某(病例1)、王某(病例2)、郭某(病例3)、赵某(病例4)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4人均为浩涵劳务公司搬运工人,之后在对4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中发现,工人袁某(病例5)被感染。病例1等4人12月12日曾帮浩涵劳务公司经理张某(病例6)及妻子张某(病例7)搬家,搬家后共同到味味鲜家常菜馆聚餐,导致病例6、病例7、菜馆厨师兼老板张某(病例8)及妻子潘某(病例11)被感染。在对码头相关管控人群筛查检测中,又发现1例与上述病例有关联的码头工作人员李某(病例44)。
2.除上述人员外的传播链分析(65人)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分子流行病学分析显示,高度怀疑后续传播由码头工人(病例5)通过个人活动传播引发。
12月19日,对病例6所在的金润小区进行全员核酸检测,12月20日报告李某(病例9)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2月20日起,在金普新区15个街道的全员大面积核酸检测结果当中,陆续发现孔某(病例10)、李某(病例12)、栗某(病例13)等阳性病例。经过流调溯源和大数据比对,发现上述病例均与金座商厦有关,均为金座商厦商户或顾客。
自12月20日发现首例涉及金座商厦的病例以来,共报告65例(不包括病例5)与金座商厦有关,其中业主11例、顾客9例、密接等其他人员发病45例。12月20日开始在社区筛查及病例密接中陆续发现,主要集中在12月21日至12月27日内报告。报告发病日期最早的为12月15日,分别为业主金某和顾客刘某。码头工人(病例5)曾于12月11日到过金座商厦二楼卫生间,高度怀疑由码头搬运工人(病例5)通过个人活动传播引发。
在金座商厦相关病例中,有一病例金某(病例35)在未发病时参与11人家庭聚会,造成后期其他10人全部感染。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发现,金某为金座商厦业主,发病时间为12月15日,为其家庭中发病最早的人员,故判定金某为其家人的感染来源,且其感染来源为金座商厦。同时家庭中成员通过日常接触或环境暴露感染,截至2021年1月2日24时,金某相关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累计33例,其中,确诊病例21例,无症状感染者12例。金某(病例35)的相关病例金某(病例32)、陈某(病例38)、卢某(病例39)、刘某(病例40)和张某(病例43)于12月17日、18日先后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就诊,造成了宁某(病例19)、王某(病例52)及陈某(病例62)的感染。
综合以上证据,初步判断,此次疫情是以大连港码头工人搬运外籍货轮上新冠病毒阳性散装货品导致感染为源头,经搬运工人在金座商厦活动,而导致在金座商厦内引发商户和顾客的感染,经过感染商户和顾客引发家庭内传播。从而使疫情病毒从冷链码头传播到社区、商场、学校、医院,并涉及各类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