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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发布通告!这些市民需做核酸检测

   2020-12-10 上虞发布 264 0
核心提示:12月8日,上虞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接到省物防专班关于“河南省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并销往我省”的线索通报后,立

12月8日,上虞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接到省物防专班关于“河南省发现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阳性并销往我省”的线索通报后,立即组织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对涉事食品进行调查。

经调查,上虞区曹娥街道狮子码头农产品综合市场蔬菜4849号“安徽冷冻(皖霞冻品摊)”经营户高某某于11月17日从杭州瑞琪贸易有限公司采购50件涉事“冷冻去骨牛胸腩连体”产品,随后将50件涉事产品销售给恒利市场经营户沈某某,并在恒利市场145号摊位(老道墟羊肉百年传下新鲜)和曹娥街道舜杰路大通生鲜超市6号摊位(老道墟羊肉百年传下新鲜)进行销售,50件涉事产品大部分已以熟食形式对外售出,剩余零星部分已现场进行封存、消毒。

为确保安全,上虞区立即对涉事摊位开展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和疫情防控工作,于12月8日对涉事摊位进行全面消毒,对7名相关从业人员、63份外环境和食品样品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追踪管理,加强我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请11月17日-12月8日期间到恒利市场145号摊位、舜杰路大通生鲜超市6号摊位购买过冷冻生牛肉的顾客,立即前往区综合服务点(曹娥街道渡江路107号,最忆城市酒店曹娥店)做好核酸检测,咨询电话:82005555。

2 进入上虞区内的所有进口冷冻冷藏水产、畜禽肉等产品,必须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实施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冷链食品溯源码”,否则不得在上虞区贮运、销售、使用、生产加工。对违规批发销售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全面加强经营场所消毒消杀和通风。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并配合做好冷链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4 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选购冷冻食品时,避免手直接触碰冷冻食品及其包装。购买冷冻食品回家后,对冷冻食品包装表面进行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

5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后续处置情况将及时在官方媒体进行通报。

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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